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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写为丝,文人四友之首,今人多

来源:二胡 时间:20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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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间抚琴图

在西周众多姬姓诸侯国中,卫国是最后一个遭到灭国厄运的国家。这和卫国发展到春秋时期,担负起国家中兴大任的卫文公的深谋远虑不无关联。公元前年,西陲狄人发兵攻卫,杀害了卫国国君卫懿公。作为卫懿公的堂弟,卫文公逃往宋国避难,卫文公的哥哥卫戴公继位。但王位还没坐热,卫戴公便于当年一命呜呼。卫文公兄终弟及,成为卫国第二十代国君。

据《史记·卫康叔世家》记载:“文公初立,轻赋平罪,身自劳,与百姓同苦,以收卫民。”可见刚刚继位以后,卫文公为了收揽民心,展示出一代明君风范,采取了一系列政治措施:减轻赋税,慎用刑罚,勤于朝政,与百姓共度时艰。生逢乱世的新任国君,这三板斧砍得有板有眼,实属难得。不过,从描述当时情形的《诗经·鄘风·定之方中》内容上看,卫文公的贤明远不止于此。因为在营建宫室之初,卫文公便令人在宫殿庙宇四周,种下了“榛栗”及“椅桐梓漆”等树木。“榛栗”的果实用于祭祀祖先,而“椅桐梓漆”在成材之后,则可用来制作琴瑟。种植于宫室四周的树木,在日后长成参天大树,精心呵护也唯恐不及,何至于会被砍去制作琴瑟?无非是在彰显他卫文公的远大政治抱负和礼乐教化的治国理念。琴瑟之材之所以受到卫文公如此重视,是因为琴瑟也是西周宗教、政治、社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礼器。春秋时期的卫国作为西周世袭的诸侯国,对周礼有所承袭自在情理之中。而按照西周早期的礼制,不仅设有专门掌管礼乐的官职人员,也对礼乐的规格及乐器做了严格的规定。其中,琴瑟这类弦乐器虽未见诸于庙堂之上,却也在宫廷宴饮或国家重要的外事活动中频繁出现。可见在西周初期,琴瑟便已跻身礼器之列。

抚琴图

传世文献则将琴的历史直接追朔到三皇五帝所处的洪荒年代。《尚书大传》:“舜鼓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显然是在歌颂舜帝德协神人、无为而治的贤明。而《西麓堂琴统》更是神乎其神:“尧弹琴,神降其室,曰:天下有洪水,命子救之。”言下之意,尧帝的琴声感动天神降临凡间,前来预警洪水将至,并令其担负起解救黎民于洪灾的大任。另有我国最早的琴学专著《琴操》,在序中便开宗明义道:“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言之凿凿地指明琴的制作者同时,也点出了琴所具有的教化功能。伏羲也罢,尧舜也罢,琴总归是用来行施德政、修身养性的。

琴有如此神功,但汉语中最早的琴字,却迟至战国时期才粉墨登场。这也使得前文提及的众家之说,统统变得扑簌迷离起来。也许正因如此,郭沫若先生这等集历史、考古、古文字学于一身的治学大家,也在《隋代大音乐家——万宝常》一文中语焉不详地称:“琴瑟的输入,大约在春秋初年。”文中不难看出,郭沫若先生的主张是,琴瑟等很多传统弦乐器,都是在不同时期从西域传入中原地区的。郭沫若先生“琴瑟西来”的观点一以贯之,因而在另文中又这样指出:“琴瑟是西周末年由国外传来的新乐器,三《颂》中祭祀乐器无琴瑟,《风》《雅》中虽见琴瑟的使用,而是用于燕乐、男女之私,足见这类乐器传统不古,没有资格供奉宗庙鬼神,也就如一直到今天,二胡琵琶还不能进文庙一样。”①前后观点摇摆不一,显见其对琴瑟之类弦乐器的起源也是捉摸不定的。

曾侯乙墓出土十弦琴

琴、瑟、筑等丝弦类乐器,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便为王宫贵胄所推崇,这是不争的事实。传世典籍和郭家庙曹门湾墓区出土的春秋早期琴等考古学成果互为印证,也在为这一结论提供不容辩驳的物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早于春秋的商周时期,中原地区就没有琴这类弦乐器。即便如郭沫若先生所言,琴是在西周末年抑或春秋初年传入中土,那么在此之前,它又是以何种形态存在于何处?我以为,在考古学提供更多事实依据之前,古文字学方法或许可为此带来另一种行之有效的帮助。

迄今为止,最早的琴字出现于战国时期楚系简帛文当中,却不见于更早的甲金文体系。既然琴在西周末年或春秋早期才被用于祭祀或宫廷饮宴等重大礼仪活动,那么这种现象就只有如下两种可能:要么考古工作尚未取得进展,要么此前本就没有琴这个文字。因为从西周末年至战国这近三百年时间里,人们不可能找不到一个与之匹配的称谓,对如此重要的事物加以命名——出土文物及甲骨文记录内容表明,殷商时期的先民已经有了十余种敲击乐器和吹管乐器,且各自拥有与之对应的文字表达;由第二种可能性还可推演出另一种可能:即,在此之前,人们是用另外一种名称称谓琴这种乐器——丝。

丝在甲骨文中写为

甲骨文丝字甲骨文丝字

等,本指用于纺织丝绸的蚕丝。后世文献多有“丝”与琴相关的记述,甚至直接以“丝”来指代弦乐器——琴。如《周礼春官大师》所定“八音”中的“丝”,郑玄便将其注为“丝,琴瑟也。”一直沿用至今的“丝抹”“丝簧”“丝镛”“丝竹”“丝管”“丝篁”等词中的“丝”字,所代表的也正是琴瑟等传统弦乐器。而“丝桐”更是琴的专有代称。原因在于夏商时期的先民可能已经拥有了练丝为弦的发明。《书禹贡》:“厥贡漆丝,厥篚织文。”表明大禹时期,丝是一种贡品。所进贡的蚕丝不仅用来纺织丝绸,也可用来当做琴弦。《史记夏本纪》记载:“莱夷为牧,其篚酓丝。”裴駰集解引孔安国的话称:“酓桑蚕丝,中琴瑟弦。”也就是说,所贡蚕丝,用作琴弦最好不过。从司马迁强调的贡品中还包括其他用于制作乐器的“峄阳孤桐”以及“浮磬”等物上分析,孔说是值得信服的。

蚕丝

丝与琴的指代关系,也从“乐”字的演变中得以旁证。早期甲骨文“乐”字写为

甲骨文乐字

其中的

丝束的象形

为束丝的象形,而下部字符

甲骨文木字

则代表用木制成的琴身。后来,在进入周朝以后,随着弦乐器的形制及演奏方式有所变化,人们给乐字加上了一个

拇指或调弦器具的象形

代表拇指或调弦器具的字符,把乐字写成了

金文乐字

这便是繁体字“乐”(樂)的前身。也因如此,著名学者罗振玉先生认为,商代的甲骨文“乐”字,“从丝附木上,琴瑟之象也。”②

提起琴的演奏方式,有“鼓琴”“操琴”“抚琴”“弄琴”“弹琴”等不同的说法。而我以为,包括琴(丝)在内的弦乐器最初的演奏方式应为“奏”。“奏”字在甲骨文中写为

甲骨文奏字甲骨文奏字

等。《说文》曰:“奏,进也。”即奉献、进献之义。后世学人对许说趋之若鹜。但对奏字甲骨文字形加以分析,则会得出不同结论:甲骨文奏字是左右两手

甲骨文左字甲骨文右字

握着树枝或竹枝的象形,本义当指用树(竹)枝击打,由此引申出奏击乐器之义。而殷商时期的音乐,主要用于祈雨等重要的祭祀活动;奏乐诉诸的对象乃是商王已逝先祖及天地山川等自然神灵,因而引申出由下而上告诉的含义,继而衍生出奏告、奏报、上奏等词。若按许慎观点,双手捧着一根树(竹)枝进前供奉,于情于理都难以服人。殷商时期频繁举行的祈雨等大型祭祀活动中有一种独特的仪式——“舞”。甲骨卜辞中“奏”与“舞”并举的用例屡屡出现,至少达23条之多。其原因不仅在于当时的舞是祭祀仪式的组成部分,而且是与“乐”合而为一的,所以才会有六代乐舞《云门大卷》《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等流传于世。因此,伴奏一词的本义,应为伴舞而奏,即舞乐相伴而行。尤为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卜辞中便已赫然出现了商王亲自“奏丝”的记载。如“贞:王奏丝。”(《合集》)以及“戊戌卜,争贞:王妇奏玉,其伐。”(《合集》)若奏字果如许慎所言,本义为进献等义,那么“王妇”在征伐之前是向何人进献珍贵之“玉”呢?“王奏丝”一辞就更是解释不通了。最为合理的解释应为:玉指的是打击乐器玉磬,而丝则指用蚕丝制成的弦乐器。也就是说,这两条卜辞中的“奏”,代表的都是器乐的演奏。如此,“奠其奏庸……”(《屯南》)“于丁亥卜,奏戚,不雨。”(《合集》)等卜辞所指也就变得清晰起来——“奏庸”意为击钟(镛),而“奏戚”则指为戚舞这种武舞伴奏。不需要特指为哪种舞蹈伴奏的情况下,则统称为“奏舞”。

郭店出土古琴

琴(丝)有这样的来历,如何能像郭沫若先生所言“没有资格供奉宗庙鬼神”?从《周礼大司乐》中有关“云和之琴瑟”“空桑之琴瑟”“龙门之琴瑟”等内容上看,周初祭祀天地之神以及先祖之“鬼”等大型乐舞仪式中,琴瑟类丝弦乐器已然在列。只是由于琴瑟的音质特征,以及自夏朝以来,象征王权的玉石及青铜更为受到重视,而排序靠后,被置于伴奏类乐器了而已。刚劲的琴音是在“练丝为弦”的技术得到极大提高的后世才可能产生,而当时的琴音主要应以沉静、缥缈、婉转细、腻为特征。也因如此,琴瑟更多地用于后妃们在宫内伺宴时唱的房中乐。由此而被“男女之私”所偏爱。不妨回顾一下琴瑟在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诗歌总集《诗经》里的用例:

《诗经·周南·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诗经·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诗经·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

《诗经·小雅·鼓钟》:“鼓钟钦钦,鼓瑟鼓琴。”

《诗经·小雅·甫田》:“琴瑟击鼓,以御田祖。”

《诗经·鄘风·定之方中》:“椅桐梓漆,爰伐琴桑。”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诗经》插图

琴瑟在民间普及开来,除了琴音的抒情特征以外,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钟磬等乐器的原材料玉石及青铜在当时都属于珍稀资源,因而一直以来也是王权及高贵身份的象征,而用于制作琴瑟的原料——木与丝却广泛存在于民间,具有强大的亲和力。对于任何一种艺术形式而言,亲和力又何尝不是其得以流传的重要条件!琴瑟等丝弦类乐器在民间普及开来,再由文人阶层推波助澜,才有了“高山流水”的千古绝响。

战国以后的大秦帝国过于短命,在琴的发展过程中少有建树,充其量只是完成了筝这一新的弦乐器从琴瑟中的分化。及至汉唐两朝盛世,琴才从真正意义上被发扬光大,终于位尊“文人四友”的雅事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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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二卷十批判书》人民出版社,年,第-页)

②(《殷墟书契考释》中华书局,年,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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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南,本名郑炳男,迄今出版四十余部各类译著。著有系列随笔集《自在书》。诗、小说、散文作品散见于《作家》《民族文学》《延河》《散文》《天津文学》《南方文学》《鹿鸣》《当代诗歌》《诗歌报》等刊。

近年致力于国兰及石斛等本草新品种培育,业余写作关于汉字源流的专著《汉字的前世今生》及关于本草家庭园艺专著《身边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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